存在有两个方面,存在分为存的方面和在的方面。宇宙或事物存在之存的方面是一个绝对有的世界,即存的方面等于绝对有的方面,是一个绝对的存有世界,也就是不涉及到任何无的世界。宇宙或事物存在之在的方面是一个相对有无的世界,即在的方面等于相对有无的方面,是一个相对有无的世界,因此在在的范畴内,才有有在即是在和无在或不在的两个方面。也就是说存在有绝对的存和相对的在,这样两个方面。有或是,在绝对存的世界里,是不涉及到无与不的问题的。有与无,是与不的关系问题,都属于相对在的范畴,有在或是在与无在或不在,只有在相对在的范畴内,即在关系的范畴内,才有的问题。
事物的存在问题,也同样是如此。物存事在,物属于存的范畴,事属于在的范畴。因此物有本体,事有所在即所属。事必须事从属于某物的事,具有时间和地点的条件性,事属于关系过程的范畴,事是属于事过境迁,一直在变化着的事情。
如果有人非得要强调,在绝对的世界里,也应该存在有与无的问题。那么我们说绝对的有与绝对的无对应的话,其实等于在说绝对的有是存在,绝对的无就是不存在。这与我们的说法,从根本上是没有区别的。
而以往的先哲们,关于存在的思辨所存在的问题,正是没有区分好存在的两个方面的问题。因此使得人们一直以来都对存在的问题百思不得其解,而得出种种的错误认识和观念来。
他们更多的是在存在的在范畴内思考存在的问题,即始终是在关系过程的范畴内思考存在的问题,而少有在存范畴内深入的思考存在的问题。
只要我们再仔细的看看他们所得出的结论,就不难发现这样的问题之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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